****體校舉重比賽訓練綜合樓項目平行檢測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下稱“比選人”)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體校舉重比賽訓練綜合樓項目平行檢測
2.比選人名稱:****
3.建設單位:****
4.項目地址:**市**區(qū)
5.檢測期限:中選人接到比選人書面開工通知后24小時內組織人員到達現(xiàn)場確認檢測條件,在確認現(xiàn)場具備檢測條件后48小時內進場檢測,檢測項目在現(xiàn)場檢測完成后2天內提供檢測簡報結果,7天內提供正式檢測報告。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比選項目服****體校舉重比賽訓練綜合樓項目平行檢測比選。
三、服務費用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5000元(含稅)。
項目 | 種類 | 內容 | 工程量 | 單位 | 說明 |
平行 檢測 | 電線 電纜 | 單芯電線(導電性能、絕緣性能、絕緣厚度、機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 | 2 | 組 | 表內項目按中選價包干計取。當實際檢測項目超出表中所列項目范圍時,可另行協(xié)商增補,按實際委托工程量結算。 |
多芯電纜(導電性能、絕緣性能、絕緣厚度、機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 | 2 | 組 | |||
漏電保護開關 | 漏電保護開關(動作時間、動作電流) | 1 | 個 | ||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保溫隔熱材料 | 擠塑板(燃燒性能B1級) | 1 | 組 |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合格有效的建設工程綜合檢測機構資質。
4.比選申請人應具****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合格有效的CMA計量認證證書。
5.比選申請人自本比選項目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的近3年內(2021年10月1日至今)具備至少1項平行檢測類似業(yè)績。
6.由本項目施工單位委托并提供檢測服務的檢測單位,不得參與本次比選。
7.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yè)限制期限內。
※根據(jù)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yè)須根據(jù)本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4年11月5日15:00;
2.比選地點:******公司1412室(地址:**市**區(qū)東乾路109號城發(fā)大廈14樓);
3.比選人聯(lián)系人:劉先生;聯(lián)系電話:138****4062;
4.公告媒介:在三****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站(https://www.****.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 2 )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huán)節(jié)。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yōu)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shù)值和小寫數(shù)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shù)值為準。單價與數(shù)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①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3家時,本次比選失敗。
②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shù)量≥3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xiàn)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M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fā)放通知書。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fā)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lián)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guī)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 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 6 %)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jù)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 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3. 關于平行檢驗的規(guī)定要求:
3.1平行檢驗
3.1.1監(jiān)理單位應根據(jù)工程特點、專業(yè)要求以及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約定,對建設工程材料進行平行檢驗。下列建設工程材料應實行平行檢驗:
3.1.1.1電線電纜的導電性能、絕緣性能、絕緣厚度、機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
3.1.1.2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時間和漏電動作電流;
3.1.1.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用變壓器的絕緣電阻、繞組直流電阻和交流耐壓試驗等性能指標;
3.1.1.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保溫隔熱材料燃燒性能;
3.1.1.5相關規(guī)定必須實行平行檢驗的其它建設工程材料。
4. 建設工程材料實行平行檢驗時,平行檢驗頻次不少于單位工程同類材料進場檢驗頻次的30%且不少于1次,且盡可能涵蓋所有規(guī)格。
5. 本項目簽訂三方委托合同,由****、****與中選人簽訂。
6. 本項目平行檢驗服務費用由****依據(jù)委托合同直接支付給中選人。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
日期: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