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準,****決定以掛牌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兩宗工業(yè)項目“標準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準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1、地塊基本信息
房土儲[2023] 16號B片宗地,位于**鎮(zhèn)鄒家院村,規(guī)劃用地即可用地面積84193.09㎡(126.29畝),出讓宗地用途工業(yè)用地(1001),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
房土儲[2024] 07號宗地,位于**鎮(zhèn)鄒家院村,規(guī)劃用地即可用地面積105779.38㎡(158.67畝),出讓宗地用途工業(yè)用地(1001),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
2、“凈地”出讓標準
兩宗地均已達到“凈地”供應標準,即土地權屬清晰無爭議,無違法違規(guī)建(構)筑物,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土地用途等規(guī)劃指標明確,用地紅線外具備通水、通電、通路等必備開工建設基本條件。
“標準地”區(qū)域性統(tǒng)一評價
****工業(yè)園內,區(qū)域性規(guī)劃環(huán)評、礦產壓覆、地質災害危險性、水土保持、節(jié)能評估、洪水影響、文物保護、地震安全、氣候可行性、環(huán)境影響跟蹤共9項評價已完成且經有關部門批復,人防工程、地下管網(wǎng)、古樹名木、歷史建筑保護對象現(xiàn)狀普查工作已完成且出具了意見。****園區(qū)總體規(guī)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yè)的入駐項目不再進行單獨評價,相關審批部門互認統(tǒng)一評價成果。
二、出讓地塊指標及產業(yè)準入要求
1、規(guī)劃控制指標
房土儲[2023] 16號B片宗地規(guī)劃用途工業(yè)用地(1001),容積率1.2-2.0,建筑密度≥40%,綠地率10-15%,建筑限高25m,最大計容建筑總面積168386.18㎡。
房土儲[2024] 07號宗地規(guī)劃用途工業(yè)用地(1001),容積率1.2-2.0,建筑密度≥40%,綠地率10-15%,建筑限高25m,最大計容建筑總面積211558.76㎡。
2、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于200.00萬元/畝。
3、稅收指標:畝均稅收不低于15.00萬元/畝。
4、環(huán)保指標:項目建設、運營與管理,****工業(yè)園總體規(guī)劃(2015-2030)環(huán)境影響評價、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查意見的要求,即十環(huán)函〔2017〕49號和十環(huán)函〔2022〕110號要求,符合產業(yè)項目污染防治有關標準和各項環(huán)保指標要求。
5、產業(yè)準入要求:****園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2022-2025****工業(yè)園產業(yè)規(guī)劃布局。
6、其他指標:****園區(qū)域性統(tǒng)一評價各項指標要求。
三、競買人資格和范圍
中華人民**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規(guī)定外),均可報名參加。凡在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過程中有不良競買行為,涉嫌違法用地未接受處罰前,因自身原因閑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讓價款,在中國失信執(zhí)行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信用**、信用**、誠信黑榜公示嚴重違法失信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均不得申請競買。
四、申請和資格審查
1、本次掛牌為工業(yè)用地“標準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具備競買條件的申請人,需攜帶相關資料到****進行資格審核。
2、申請人持競買申請書,個人參加競買的持有效身份證明,單位參加競買的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或單位參加競買委托他人的持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時30分前,到********中心提出競買申請并報名,接受資格審查。申請人的競買資格將在2024年11月25日17時30分前予以確認,經審查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方可領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文本并交付競買保證金。
3、競買保****銀行保函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17時30****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必須在規(guī)定期****銀行賬戶,競得土地使用權后保證金可抵作出讓價款,未競得者掛牌成交后7日內辦理退款手續(xù)(不計息)。
五、掛牌要求
1、房土儲[2023] 16號B片宗地掛牌起始價3158.00萬元,競買保證金按不低于掛牌起始價50%確定為1579萬元,單次加價幅度20萬元,****銀行保函作為參加土地競買履約保證方式,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1年內需繳清全部出讓價款;房土儲[2024] 07號宗地掛牌起始價3967.00萬元,競買保證金按不低于掛牌起始價50%確定為1984萬元,單次加價幅度20萬元,****銀行保函作為參加土地競買履約保證方式,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1年內需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2、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憑《成交確認書》****政府或委托的部門簽訂《企業(yè)投資工業(yè)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合同》,與****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依據(jù)上述兩個合同作出《“標準地”企業(yè)信用承諾書》。
3、競得人必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1年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出讓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由****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該宗地的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承擔。
4、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地塊所在地注冊具****公司,辦理企業(yè)注冊登記,****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
5、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書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時支付土地出讓價款,其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競得人必須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企業(yè)投資工業(yè)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合同》、《“標準地”企業(yè)信用承諾書》的約定使用土地。項目建設時,必****人民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總平面圖、規(guī)劃和單體設計方案實施,嚴格執(zhí)行并落實各項指標管控要求。
7、競得人須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1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按《企業(yè)投資工業(yè)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合同》的約定,辦理竣工驗收和達產復核手續(xù)。
六、掛牌出讓時間及地點
1、公告時間: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7日,計20天。
2、掛牌時間: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計10天。
3、摘牌時間:2024年11月27日15:00。
4、掛牌出讓報名、報價地點:********中心(****鎮(zhèn)房陵西大道118號)。
5、摘牌地點:****中心****水廠路688號,縣總工會對面詩經小鎮(zhèn)1棟臨街四樓)。
七、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掛牌出讓地塊設有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在掛牌報價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最高報價未達到底價時不成交;掛牌期限截止時,在摘牌儀式現(xiàn)場仍有人要求繼續(xù)報價的,轉入現(xiàn)場競價,出價最高的且高于底價者為競得人。
2、本次出讓的宗地以現(xiàn)狀條件出讓,宗地由****負責交地。
3、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競買者可向****聯(lián)系或自行到現(xiàn)場踏勘。
4、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時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其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銀行承擔連帶責任。
5、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
八、聯(lián)系方式
出讓人:****
地址:****鎮(zhèn)房陵西大道118號
聯(lián)系人:范曉艷、杜麗
聯(lián)系電話:0719—****153
九、查詢網(wǎng)址
本出讓公告和掛牌出讓結果在中國土地市場網(wǎng)(https://www.****.com/)、****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http://www.****.cn/xxgk/fdzdgknr/ggzypz/zdcq/)及今日**報同時發(fā)布。
十、競買保證金繳納方式及賬戶
1、競買保證金可****銀行保函的方式進行履約保證。
2、采取銀行保函方式履約保證的,競買人需按《********銀行出具保函代替土地競買保證金的通知》(房資發(fā)〔2021〕6號)操作,并提供有關資料作為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采取實際繳納方式履約保證的,競買人需先到**自****儲備中心開具繳款通知書后再行轉賬,持繳款通知****服務大廳非稅窗口換取保證金正式票據(jù),正****儲備中心備查并作為資格審查必要條件。繳納賬戶信息如下:
帳戶:**財政局非稅收入?yún)R繳專戶
帳號:566****23291
開戶行:****公司****營業(yè)部
帳戶:****管理局
帳號:172********012428
開戶行:****銀行****公司**支行
帳戶:****管理局
帳號:820********488538
開戶行:****銀行****營業(yè)部
帳戶:**財政局非稅收入?yún)R繳戶
帳號:942********0526677
開戶行:****銀行****公司**支行
帳戶:**財政局非稅收入?yún)R繳戶
帳號:170********000256
開戶行:****公司**支行
帳戶:**財政局土地出讓保證金結算專戶
帳號:203********100****15312
開戶行:****銀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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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