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單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標 題:****關于富川天然氣綜合站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準予行政許可的通知 | |
發(fā)文字號:富審批項目〔2024〕4號 | 發(fā)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富審批項目〔2024〕4號
****關于富川天然氣
綜合站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準予行政許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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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于2024年10月24日受理你單位提出的富川天然氣綜合站水土保持方案(項目代碼:****)審批申請。經審核,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水土保持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本階段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0.29公頃。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zhí)行南方紅壤區(qū)一級標準。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達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達到1.0,渣土防護率達到99%,林草植被恢復率達到98%,林草覆蓋率達到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為3145.84元。
二、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應一次性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三、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國水土保持法》的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續(xù)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等管理,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方案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棄渣綜合利用,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渣要及時運至方案確定的專門場地。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本項目的地點、規(guī)模如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fā)生重大變更,應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行政審批部門審批。
五、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審批決定有效期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準之日起滿3年,生產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本項目在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投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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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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