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個(gè) , 且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由 牽 頭 人 委 派 ; ⑤ 投 標(biāo) 人 資 格 要 求 第 3.3 條 業(yè) 績(jī) 證 明 材 料 和 資 信 標(biāo) 評(píng)
審 所 需 業(yè) 績(jī) 及 獎(jiǎng) 項(xiàng) 證 明 材 料 僅 以 聯(lián) 合 體 其 中 一 方 提 供 為 準(zhǔn) ( 例 如 : 投 標(biāo) 人 資 格 要 求 第 3.3 條 業(yè)
績(jī) 證 明 材 料 由 聯(lián) 合 體 牽 頭 人 提 供 的 , 后 續(xù) 資 信 標(biāo) 評(píng) 審 所 需 業(yè) 績(jī) 及 獎(jiǎng) 項(xiàng) 證 明 材 料 也 以 聯(lián) 合 體 牽 頭 人
提 供 的 為 準(zhǔn) ; 投 標(biāo) 人 資 格 要 求 第 3.3 條 業(yè) 績(jī) 證 明 材 料 由 聯(lián) 合 體 成 員 其 中 一 方 提 供 的 , 后 續(xù) 資 信
標(biāo) 評(píng) 審 所 需 業(yè) 績(jī) 及 獎(jiǎng) 項(xiàng) 證 明 材 料 也 以 聯(lián) 合 體 該 成 員 方 提 供 的 為 準(zhǔn) ) 。 注 : 若 為 聯(lián) 合 體 投 標(biāo) , 投 標(biāo)
文 件 中 除 聯(lián) 合 體 協(xié) 議 書 需 聯(lián) 合 體 雙 方 蓋 章 外 , 其 余 部 分 可 僅 蓋 聯(lián) 合 體 牽 頭 人 章 。 ⑥ 具 有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guó) 特 種 設(shè) 備 生 產(chǎn) 許 可 證 ” 且 聯(lián) 合 體 協(xié) 議 書 中 分 工 僅 承 擔(dān) 相 關(guān) 特 種 設(shè) 備 安 裝 工 作 的 單 位 無 需
得供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和“三類人員”A 類證書 ;
√ 3.5
① 投 標(biāo) 人 具 備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guó) 特 種 設(shè) 備 生 產(chǎn) 許 可 證 ( 工 業(yè) 管 道 安 裝 GC2 級(jí) 及 以 上 ) ; ② 投
標(biāo)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國(guó) ” 網(wǎng) 站 ( http://www.****.cn ) 列 入 “ 嚴(yán) 重 失 信 主 體 名 單 ” 及 “ 信
用 中 國(guó) ( 浙 江 ) ” 網(wǎng) 站 ( http://credit.****.cn ) 列 入 “ 嚴(yán) 重 失 信 主 體 名 單 ” 。 ( 本 條 款 可 以 提 供 網(wǎng)
頁(yè)截圖,也可不提供網(wǎng)頁(yè)截圖,僅在投標(biāo)承諾書中進(jìn)行相應(yīng)承諾)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業(yè) 招 標(biāo) 的 , 投 標(biāo) 人 ( 或 聯(lián) 合 體 中 的 中 小 企 業(yè) ) 須 為 中 小 企 業(yè)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業(yè)聲明函》。
(二)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
3.7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具 有 注 冊(cè) 在 投 標(biāo) 人 單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或 機(jī) 電 工 程 一 級(jí) 級(jí) 建 造 師 執(zhí) 業(yè) 資 格 (
□ 職
稱 :
) ,
√ 同 時(shí) 具 有 對(duì) 應(yīng)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如 在 投 標(biāo)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開 始 時(shí) 間 為 合 同 工 程 中 標(biāo) 通 知 書 發(fā)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過 招 標(biāo) 方 式 的 則 以 合 同 簽 訂 日
期 為 開 始 時(shí) 間 , 結(jié) 束 時(shí) 間 為 該 合 同 工 程 驗(yàn)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擔(dān) 任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 包 括 工 程 總 承 包
項(xiàng)目中的施工負(fù)責(zé)人)的,不得以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biāo);
□ 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自
以來
□ 承接過
□ 完成過
業(yè)績(jī);
√ 3.8
投 標(biāo) 人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如 為 一 級(jí) 建 造 師 的 , 如 使 用 一 級(jí) 建 造 師 電 子 注 冊(cè) 證 書 的 須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部 辦 公 廳 關(guān) 于 全 面 實(shí) 行 一 級(jí) 建 造 師 電 子 注 冊(cè) 證 書 的 通 知 》 建 辦 市 〔 2021 〕 40 號(hào) 文 件 的
規(guī)定 。
√ 3.9 擬 派 施 工 現(xiàn) 場(chǎng)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 具 有 對(duì) 應(yīng)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配 備 人 數(shù)
不少于
2 個(gè);
3.10 投 標(biāo) 人 及 其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場(chǎng) 嚴(yán) 重 失 信 名 單 ( 以 全 國(guó) 建 筑 市 場(chǎng)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wù)
平 臺(tái) 黑 名 單 記 錄 、 失 信 聯(lián) 合 懲 戒 記 錄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chǎng)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wù) 系 統(tǒng) 嚴(yán) 重 失 信 名 單 的 信 息 為
準(zhǔn));
3.11投標(biāo)人及其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自
2021-07-01 起至投標(biāo)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2投標(biāo)人及其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投標(biāo)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