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判(法警)制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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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法院審判(法警)制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nèi)容:
1、法警服裝第11項:防寒大衣名稱更正為多功能服;面料及主要技術參數(shù)更正為:具體標準按**網(wǎng)裝備財務局被裝處網(wǎng)站發(fā)布的標準執(zhí)行;
2、法警服裝提交樣品名稱及數(shù)量更正如下:
序號 | 提交樣品名稱 | 數(shù)量(如執(zhí)行標準包含上下衣的,則1件指的是包含上下衣的套件。) |
1 | 春秋常服 | 1件 |
2 | 冬常服 | 1件 |
3 | 春秋執(zhí)勤服 | 1件 |
4 | 夏執(zhí)勤服 | 1件 |
5 | 冬執(zhí)勤服 | 1件 |
6 | 單褲(夏/裙) | 1件 |
7 | 內(nèi)穿襯衣 | 1件 |
8 | 長袖制式襯衣 | 1件 |
9 | 夏作訓服 | 1件 |
10 | 冬作訓服 | 1件 |
11 | 多功能服 | 1件 |
12 | 高級警官大衣 | 1件 |
3、《技術評審表》第一項:設備的 先進.性 變更為:
投標人自有設備中具備以下先進的設備(如分包,接受分包供應商提供的證明材料也可得分): 服裝CAD系統(tǒng)、自動拉布機、…整燙袖窿機。 每具備以上1項設備證明材料得0.1分,滿分3.8分。須提供設備清單、****工廠設備實景彩色圖片,且設備購買方為投標人,如設備名稱不一致但功能相同,或同一設備具有多種功能的,投標人須提供說明,不提供不得分。(建議投標人將同一設備佐證資料歸類并按上述設備順序擺放,以便評審)
其他內(nèi)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更正公告為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請供應商務必按照更正后的內(nèi)容編制投標/響應文件,本公告發(fā)布,視同書面通知所有潛在供應商。
以下無其他補充事宜。
名 稱:****
地 址:**市員村一橫路9號
聯(lián)系方式:020-****0823
名 稱:****
地 址:**市越華路112號珠江國際大廈3樓
聯(lián)系方式:020- ****6893/****7181
項目聯(lián)系人:徐工
電 話:020- ****6893/****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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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