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
( 招 標(biāo) 人 需 要 增 加 的 、 符 合 法 律 法 規(guī) 的 其 他 要 求 ) ① 投 標(biāo) 人 資 格 條 件 中 要 求 的 資 質(zhì) 等 級(jí) 應(yīng)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chǎng)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wù) 系 統(tǒng) ” 上 資 質(zhì) 動(dòng) 態(tài) 核 查 結(jié) 果 處 于 “ 合 格 ” 狀 態(tài) 。 ( 提 供 在 招 標(biāo) 公 告 發(fā)
布 后 打 印 的 核 查 證 明 ) 。 ② 投 標(biāo)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國(guó) ” ( http://www.****.cn ) 列 入 “ 嚴(yán)
重失信”名單及“信用中國(guó)(**)”(http://credit.****.cn/)列入“嚴(yán)重失信主體名單” 。
(二)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
3.6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具 有 注 冊(cè) 在 投 標(biāo) 人 單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一 級(jí) 建 造 師 執(zhí) 業(yè) 資 格 , 同 時(shí)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B 類 證 書 。 如 在 投 標(biāo)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開(kāi) 始
時(shí) 間 為 合 同 工 程 中 標(biāo) 通 知 書 發(fā)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過(guò) 招 標(biāo) 方 式 的 則 以 合 同 簽 訂 日 期 為 開(kāi) 始 時(shí) 間 , 結(jié) 束 時(shí) 間
為 該 合 同 工 程 驗(yàn)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擔(dān) 任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 包 括 工 程 總 承 包 項(xiàng) 目 中 的 施 工 負(fù) 責(zé) 人 ) 的
,不得以擬派項(xiàng)目負(fù)責(zé)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biāo);
3.7
√
( 招 標(biāo) 人 需 要 增 加 的 、 符 合 法 律 法 規(guī) 的 其 他 要 求 ) 使 用 一 級(jí) 建 造 師 的 須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部辦公廳關(guān)于開(kāi)展一級(jí)建造師電子注冊(cè)證書試點(diǎn)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hào)文件的規(guī)定 。
3.8
√ 擬 派 施 工 現(xiàn) 場(chǎng)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 具 有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C 類 證 書 , 人 數(shù)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業(yè)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機(jī) 構(gòu) 設(shè) 置 及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配 備 辦 法 》 ( 建 質(zhì) ﹝ 2008
﹞91號(hào))的規(guī)定;
3.9 投 標(biāo) 人 及 其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場(chǎng) 嚴(yán) 重 失 信 名 單 ( 以 全 國(guó)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chǎng) 監(jiān) 管 與
誠(chéng)信信息發(fā)布平臺(tái)為準(zhǔn));
3.10
√ 投 標(biāo) 人 及 其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失 信 黑 名 單 ( 以 浙 江 省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huì) 公
布的披露期內(nèi)的失信黑名單為準(zhǔn));
3.11 投 標(biāo) 人 及 其 擬 派 項(xiàng) 目 負(fù) 責(zé) 人 自
2021-01-01 起 至 投 標(biāo) 截 止 日 止 無(wú) 行 賄 犯 罪 記 錄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2
√
( 招 標(biāo) 人 需 要 增 加 的 、 符 合 法 律 法 規(guī) 的 其 他 要 求 ) ( 1 ) 上 述 3.9-3.11 條 內(nèi) 容 無(wú) 需 提 供 網(wǎng)
頁(yè)截圖或證明,只需在“投標(biāo)承諾書”中進(jìn)行承諾即可 。
5.1 本 項(xiàng) 目 招 標(biāo) 文 件 ( 含 圖 紙 ) 和 補(bǔ)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網(wǎng) 上 下 載 方 式 發(fā) 放
浙 里 公 共
**交易數(shù)字化招標(biāo)交易系統(tǒ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