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qū)審計局采購預算執(zhí)行及國企專項審計調查委托業(yè)務費定點議價成交公告

發(fā)布時間: 2024年07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標單位
中標金額
中標單位聯(lián)系人
招標單位
招標編號
招標估價
招標聯(lián)系人
代理單位
代理單位聯(lián)系人
關鍵信息
招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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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公司企業(yè)信息
一、項目編號:****,項目包號: B
二、項目名稱:****采購預算執(zhí)行及國企專項審計調查委托業(yè)務費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應商:****

供應商地址:**省-**市-**區(qū)-**市桃園路157號

成交金額:28500.00, 大寫(人民幣):貳萬捌仟伍佰元整

四、主要標的信息:

詳見附件

五、報價信息:

服務分項名稱 技術指標 數(shù)量 計量單位 供應商報價(元) 是否中標
審計項目 (一)受聘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審計署第8號令《中華人民**國國家審計準則》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實施審計,對所承擔的工作及質量負責。 (二)受聘人員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的分工進行審計,對有關資料進行收集、取證,按照規(guī)范程序獲取審計證據(jù),編制審計記錄。對查出的問題做到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定性準確,提出的意見恰當。 (三)受聘人員不得將審計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外泄。若受聘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存在不利于客觀公正開展審計工作的關系,受聘人員應當向甲方提出回避。 (四)審計項目完成后,受聘人員要將實施審計過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紙質和電子介質資料,及時移交使用科室。不得將參與審計工作的相關審計資料或結果用于與審計事項無關的方面。 1 28500.0000
六、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

聯(lián)系方式:李力 0539-****107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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