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塊土壤環(huán)境管理管理辦法(試行)》(環(huán)境保護部第42號令)、《**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核要點(試行)》(閩環(huán)保土〔2021〕8號)等文件規(guī)定,****委托****對******公司地塊開展土壤調查,編制調查報告?,F將《**市350402-03單元(徐碧-碧湖片區(qū))——******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一、項目概況
報告名稱:**市350402-03單元(徐碧-碧湖片區(qū))——******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項目位置:**市**區(qū)徐碧街道碧湖
項目業(yè)主:****
地塊現狀:地塊現為工業(yè)用地。
二、初步調查方案和結論
1、本地塊位于**市**區(qū)徐碧街道碧湖,原為工業(yè)用地,擬變更為二類城鎮(zhèn)住宅、商業(yè)混合用地。
2、根據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公司地塊于2004年之前為荒地,2004年-2023年為******公司用地,主要為機加工生產。
3、調查地塊位于**市**區(qū)徐碧街道碧湖,北側為****公司,東北側為三****處理場,******局****大隊、******公司、******公司、****公司、三****公司,東側為**市****公司、**市****公司,東南側為****公司,南側為******公司、三****公司、郭方清、****公司、****公司、三****公司等。
4、根據現場快篩結果,本地塊土壤符合《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等標準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要求。
5、根據調查監(jiān)測結果表明,**市350402-03單元(徐碧-碧湖片區(qū))——******公司地塊所有土壤樣品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等標準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所有地下水樣品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Ⅳ類標準限值,因此,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進行下一步詳查工作。
三、公共咨詢途徑
按照《關于加強工業(yè)企業(yè)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fā)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huán)發(fā)〔2014〕66號)第六條“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我司對******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告有關信息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對公示項目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提出意見,并提出異議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意見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個人意見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市**區(qū)福飛北路456****中心5至7層
聯系電話:05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