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塔山公園南面五間辦公房五年租賃權招租項目

發(fā)布時間: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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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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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塔山公園南面五間辦公房五年租賃權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
掛牌價格
28638.00 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標的地址 交易機構
2024-06-27
2024-07-10
**市塔山公園南面五間辦公房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魯先生|聯(lián)系電話:0575-****1161

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紹****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tài) 空置
其他權利情況
其他披露事項 1、權證相關信息: 無權證,請投資者注意。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裝 。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聯(lián)系人 楊女士
聯(lián)系方式 固定電話:0575-****8948
聯(lián)系地址 **省**市越**府山街道倉橋直街11號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租金掛牌價 28638.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價
租金掛牌價備注 28638元/年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 年 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出租用途 僅限于辦公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履約保證金:成交年租金的15%,物業(yè)管理押金 2000 元,水電押金3000 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在租賃合同訂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打入出租方指定賬戶,后四年租金應于上個付費周期屆滿日的30天前交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xié)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guī)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按現(xiàn)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7、出租標的目前處于空置狀態(tài),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8、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9、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不存在《市管企業(yè)禁止與領導人員親屬近親屬所辦企業(yè)發(fā)生業(yè)務往來暫行辦法》(紹市國資黨委〔2019〕36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處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終止交易等。(**國有企業(yè)適用)
租期 5年
有無免租期
承租方資格條件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保證金事項 交納金額(萬元) 2.00 交納時間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術、網(wǎng)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電匯;網(wǎng)上銀行;銀行轉賬
保證金扣除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紹****公司在項目成交后待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及《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責任書》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承租方在“浙交匯”平臺的“我的賬戶”中。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動延牌
延牌情況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遴選方式 動態(tài)報價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征集到意向方后,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項目附件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房屋租賃合同.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
標的物位置
聯(lián)系方式
交易機構 聯(lián)系人 魯先生 電話 0575-****1161
傳真 郵箱
地址 **市越****路833號鑫洲國際商務大廈12樓 網(wǎng)址 https://www.****.com/SXPT/
附件(5)
招標進度跟蹤
2024-07-10
招標公告
紹興市塔山公園南面五間辦公房五年租賃權招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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